各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纺织纤维检验局: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精神(宁政发〔2010〕92号),现将《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及《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讨论,同时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五市局为单位进行综合整理,于2010年9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自治区质监局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处(室)对与本处(室)相对应的内容也应组织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联 系 人:田文清 刘 彬 联系电话:5069339 12365 注:此件电子文本已发至质监系统内部网。
附件:1. 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 2. 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 3. 附则 (附件请到下载中心下载)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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