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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2009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设置规划》的公告

2009-11-17 上午 11:40:12 本站原创 阅读: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设置规划管理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社会化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2009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自治区公安厅的意见。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2009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设置规划》予以公告。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2009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设置规划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设置规划管理规定》(国质检监〔2007〕12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社会化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6〕140号)的要求,同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5个地级市的实际情况和机动车保有量,经研究决定,2009年拟新增机动车安检线4条,其中:银川市2条,吴忠市1条,固原市1条。
    今后,宁夏川区按机动车保有量每递增2万辆,新增一条检测线。固原市所属各县和吴忠市的同心县、中卫市的海原按设置规划的有关要求,在保有量不够的情况下,考虑到该区山高路远的实际情况,以减轻车主负担为原则,上述每个县原则上规划设置一条安检线,方便当地车主就近检验。
    有意申报者请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受理资格许可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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