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行政许可审批办公室、行政许可评审中心: 为加强对工业产品许可证省级发证工作的统一管理,明确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职责,规范有关发证工作程序,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区局制定的《宁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发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此《办法》中涉及的相关文书,可在区局网站上下载。
附件:宁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发证管理办法(请到下载中心下载)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