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为了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特种设备安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9〕471号)要求,区局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一次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督促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国庆60周年特种设备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安四兴 副组长:王继芳 成 员:陈旭东、王建明、王 贤、冯永南、罗 斌、左 弘、白玉珍、韩鸿雁、雷 聪、王 成、陈靖广、杨学金、马宏全 二、认真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市质监局要结合“质量安全年”和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在8月10日—30日前集中开展一次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督促检查。 (一)安全排查,摸清设备状况。各市要采取“安全排查与督促整改”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对60周年国庆活动场所和旅游景区、宾馆、商场、医院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要逐一排查,检查设备使用证、人员上岗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治理隐患,保障使用安全。各市要对2008年以来排查出但尚未治理的隐患,要逐一分解,落实责任、人员、资金,加大治理力度,尽快解决。对本次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对重大隐患,应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一整改销号。 (三)强化监督,集中开展督查。各市质监部门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的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认真分析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事故高发、多发的行业、企业,要重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要加强对下级质监部门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上级部门的督促、指导作用,区局将在8月底,对5个地市的工作进行现场督查。 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60周年国庆安全 为确保建国60周年国庆安全,各市质监局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庆祝活动筹委会等组织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采取严格的监察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一)加强检验检测。各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对国庆活动场馆和旅游景点、游乐场所的特种设备认真开展定期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使用单位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二)加强督查执法。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检办特〔2009〕304号)要求,各市局要在9月继续开展集中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行动,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使用行为,充分发挥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认真查处群众举报案件,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对不能按时整改的重大隐患设备,要报告当地政府,依法关停。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国庆活动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加强应急值守。作为全区国庆60周年主要活动所在地的银川市局要制定国庆60周年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督促重点使用单位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各市局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反应能力。国庆保障期间(9月25日至10月10日),各市质监局的领导要坚持带班,专人值班,保证通讯畅通,加强信息传递,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及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各市质监局应在8月31日前,将本地区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总结报告区局特设处。国庆保障期间,各市局应在每日17时前向区局特设处报告安全状况,重大事件随时上报。国庆保障工作结束后,各市局要在10月15日前向区局报送工作总结。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