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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关于报送“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情况的通知

2009-5-27 下午 04:46:58 本站原创 阅读:

各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准确掌握“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和报送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与区局“质量和安全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管理处)联系。并将“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的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手机号于5月31日前报区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将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情况及时报送到区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凡涉及“质量和安全年”宣传的文字、声讯、图片和摄像资料,于每月25日前向区局报送一次。重要宣传活动要提前报送,以便及时协调各媒体的宣传报道。各级质监部门的网站要开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专栏,并于6月底前与区局网站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专栏链接。
    三、“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动态信息,以简报形式于每半月报送一次。“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各阶段性工作总结于下一个阶段前报区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单位所报送的材料均以文字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区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便于联系,请各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区局质量管理处邮箱:zlc@nxzj.gov.cn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5035655,13709597632

 

自治区质监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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