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计量测试院,有关单位: 体温检测仪是当前开展甲型H1N1疫情监测的重要计量仪器设备。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体温检测仪的校准工作,确保体温检测仪出具数据的准确可靠,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防控甲型H1N1疫情工作中的作用,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区在用体温检测仪器设备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和免费计量校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局、自治区计量测试院要立即行动起来,把甲型H1N1疫情体温检测仪器设备的专项监督检查和免费计量校准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紧抓好。对未经校准、无有效校准合格证书的体温检测仪,要责令使用单位停止使用,落实依法计量。 二、校准具体技术工作由自治区计量测试院承担。自治区计量测试院要抓紧做好校准相关准备工作,从即日起对全区在用体温检测仪器设备进行免费计量校准并建立计量器具档案,确保体温检测仪器设备准确、有效,落实科学计量。 三、自治区境内的机场、车站、学校等体温检测仪使用单位要积极主动与自治区计量测试院联系校准的具体事宜,落实全民计量。 四、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汇报,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计量校准工作结束后,各市局和自治区计量测试院要书面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防控甲型H1N1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