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全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自治区质监局决定,从2010年9月份开始试行文秘人员到区局办公室跟班学习制度,对基层各单位文秘人员进行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跟班学习时间 选派对象为各市、县(区)质监局办公室从事秘书工作的在编人员,并且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基础。跟班学习时间一般为2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跟班学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二、推荐办法和选用程序 (一)推荐办法。以市级质监局为单位,每个单位推荐3—5名跟班学习人员,在9月6日前将推荐表(附件1)报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 (二)选用程序。区局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和综合考察,从推荐对象中确定跟班学习人员和跟班学习时间,由区局人事处通知各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跟班学习工作,统筹安排好办公室政务工作,积极推荐跟班学习人员,不得借口人员少、工作忙等理由拒绝选派。 (二)跟班学习人员在跟班学习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服从区局办公室的管理和工作安排,遵守机关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跟班学习人员的跟踪管理,在跟班学习期间,主动到区局办公室了解掌握跟班学习人员表现情况,共同做好跟班学习工作。 (三)跟班学习人员在跟班学习期间,区局办公室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每月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适当的交通、伙食补助。跟班学习结束后,区局办公室会同人事处对跟班学习人员进行考核打分,作出书面鉴定,并向推荐单位进行反馈。 (四)各推荐单位要将跟班学习情况作为跟班学习人员年终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将登记表(附件2)装入个人档案。区局在今后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时,对跟班学习表现优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附件:1.《全区质监系统文秘人员跟班学习推荐表》 2.《全区质监系统文秘人员跟班学习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请到下载中心下载)
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 二O一O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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