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检验机构: 2010年上半年,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全区造纸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共有58家造纸产品生产加工企业,2010年上半年实际抽检24家,企业受检率为41%。企业受检率低的主要原因如下:银川市是纸巾纸生产加工企业的集中地区,而纸巾纸加工厂大多租用民房,隐蔽性强、流动性大,掌握其生产地址很困难,抽样难度较大,致使受检率较低;吴忠市及周边地区是我区生产加工卫生纸的主要地区,受环保政策及国内商品价格影响,80%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经过对24家造纸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四大类产品共57个批次产品进行监督检验,产品合格率为88%。 二、产品质量状况 (一)文化及办公用纸。区内具有生产文化用纸能力的主要是大中型企业,本次抽检的中宁夏昊盛纸业有限公司、宁夏科进峡光纸业有限公司、中冶美利纸业股份公司生产的书写纸、复印纸原纸、胶版印刷纸均为合格产品。宁夏宇华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胶版印刷纸抽检不同规格的两个样品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产品的表面性能、强度性能、印刷性能、光学性能均未达到标准要求。办公用纸来自宁夏电通信息产业公司,该公司生产的各种规格的复印纸和连续打印纸各个性能指标均达到较高的等级要求,生产的系列办公用纸质量稳定,在历次抽检中尚未出现不合格产品,是宁夏名牌产品。 (二)纸制容器—纸杯。自2009年开始,纸容器制品实施市场准入管理,我区生产纸杯企业陆续取得食用纸包装容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有力促进了纸杯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等级。以往抽检中常出现的强度及卫生指标不合格问题得到改善。本次抽检样品全部合格,纸杯的合格率为100%。 (三)纸板。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各类涂布白卡纸,用于美术印刷品或印刷后制作高档商品的包装纸盒。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本次抽检两个样品为一等品合格。银川市东门包装纸业销售公司和中卫市兴盛塑化制品厂以废纸板为主要原料生产低等级瓦楞芯(原)纸,其中中卫市兴盛塑化制品厂的产品经检验全项不合格。 (四)生活用纸。纸巾纸适用于人们日常生活所用的各种纸面巾、纸餐巾、纸手帕、纸香巾等,其各项技术指标及微生物指标高于卫生纸。纸巾纸以木浆为主要生产原料,目前区内仅宁夏紫荆花纸业有限公司和宁夏美洁纸业有限公司可制造纸巾纸原纸,对原料采购及生产、包装、运输、贮存等环节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产品全部合格,并且产品等级保持高质量稳定。另外有十多家主要集中于银川市的纸巾纸加工厂,购买纸巾纸原纸整饰后分包装销售,此类产品合格率较低,合格率仅为60%。不合格的原因之一是成品质量取决于原纸,为了降低成本购买质次价低的原纸,造成加工纸不合格;另一原因是原纸合格,经运输、压花、裁切、包装、贮存等过程,产品继承了原纸的部分固有特性,如白度、定量、吸水性、洞眼、尘埃度等,但加工过程可造成抗张强度降低和二次污染导致卫生指标不合格。 卫生纸产品抽检合格率高,本次抽检全部合格。卷筒卫生纸是我区传统纸产品,全区各市县均有生产加工企业,由于地域特点,我区以麦草浆为原料,生产企业多为小型,尽管产品等级较低,但质量稳定,价格便宜,且全部是原生浆,该类产品以性价比较高而畅销全国。 三、处理意见 针对造纸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质监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认真整改,把后处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规定,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处理意见如下: (一)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引导市场消费。对本次监督检查产品生产企业情况在宁夏质监网站上公布。 (二) 限期整改,依法处罚。对本次监督检查产品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各级质监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一般质量项目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并予以复查验收;对存在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损害隐患的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依法处罚,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三)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造纸产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力度,对未实施监督检查的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2010年上半年全区造纸产品监督检查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0年上半年全区造纸产品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请到下载中心下载)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