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网站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 >> 质监要闻 >> 我区质监动态 >> 正文
《十个“必须做到”承诺书》为确保宁夏乳品质量安全再添“保险”

2010-2-2 下午 05:45:15 本站原创 阅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的统一部署,做好彻查“问题乳粉“等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强化乳品及含乳产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治区质监局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制定并与全区所有乳品及含乳产品生产单位签订了《乳制品及含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控制十个“必须做到”承诺书》,要求生产单位从履行主体责任、原材料把关、生产加工环节质量控制、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出厂检验、建立并落实食品召回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诚信经营等十个方面对社会郑重承诺,自觉加强产品质量控制,真正把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乳制品及含乳产品质量安全。对于不履行承诺书的生产单位,自治区质监局将依据《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

文章录入:zyjcjw2    责任编辑:管理员